并未结束!刘强东或将面临巨额民事赔偿(组图)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出品文|杨越欣
12月21日,刘强东事件出现重大进展,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正式公布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不予起诉。度过了人生中最黑暗的112天后,刘强东终于可以暂时安心跨年。
虽然刘强东被免于起诉,但事情似乎还未结束。在京东方面作出回应,刘强东本人也第一次发声,表示“对妻子造成巨大伤害”后,女方律师也很快对检察院的决定提出质疑,并表示将提出民事诉讼。
女方律师在发布的公开声明中,指责检方在审议期间从未与女方见面,也未对其提供任何支持。对于这一说法是否属实,凤凰网财经联系了当地检方,但截止发稿尚未获得回应。
如果检方在审理过程中确实没有联系过女方,这种做法是否不妥?
对此,跨国诉讼专家、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郝俊波对启阳路4号解释,如果检方确实在没有联系女方的情况下就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没有太大问题。警方在事发后就已拘留刘强东,检方作出决定说明他们认为目前通过调查掌握的证据足以对案件作出判断,在证据上没有太大意义。
郝俊波分析称,“对案件本身来说,当时的证据最重要的,过去这么长时间后再联系,在这个期间当事人的心态等各方面都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这不是一个必要程序。如果说有不妥之处,可能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检方的关心程度不够,可能因为太忙了或者其他原因,但这对案件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美国联邦法院注册出庭律师、法学博士刘龙珠也表示,从法律程序来看,检方没有必要一定与女方联系。如果检方此前选择联系女方,说明从掌握的证据来看发生强奸的可能性很大,检方需要收集更多有力证据;而目前检方认为有证据显示这是双方情愿的行为,那么检方再收集更多刘强东强奸行为的证据就没有意义。
在21日的声明中,美国检方也指出,监控录像、往来短信、警方的拍摄录像和证词均清楚地显示“无法满足取证责任”(we could not meet our burden of proof)。既然检方根据证据决定不予起诉,为何警方之前可以拘捕刘强东呢?对此郝俊波表示,警方拘捕刘强东只需要初步证据,如女方报警,就可以对刘强东进行调查;但证据是否足够提出起诉,则需要有更强的说服力,足以说服陪审团,即必须排除合理的怀疑。而检方最终的调查结果表示,“任何刑事指控都不可能在合理怀疑之外得到证实”(it highly unlikey that any criminal charge could be proven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图注: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发布声明,对刘强东不予起诉。)
女方律师杭剑还在22号公开表示,会继续对刘强东提起民事诉讼,但尚未就民事诉讼的具体内容,对凤凰网财经作出回应。对此郝俊波认为,如果女方提起民事诉讼,基本就可以排除有人猜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的可能性。
郝俊波说:“即使刑事案件不立案,女方依然有获得民事赔偿的可能性。比如当年的世纪大案辛普森案,虽然刑事案件中陪审团认定辛普森无罪,但是他输掉了民事案件,给受害者家属很多赔偿。”此前刘强东的代理律师Jill Brisbois曾表示,女方曾多次索要钱财,对此刘强东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答应女方要钱和解的要求。
如果法院受理了女方的民事诉讼,刘强东是否需要前往美国出庭?刘龙珠表示,如果刘强东通过法律认可的方式(即通过海牙国际公约规定的方式)收到法院诉状,就有出庭的义务。郝俊波也解释,对于民事赔偿案件,刘强东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