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评李易峰被行拘:以儆效尤 让劣迹艺人退无可退(图)
中共党媒人民网14日发表署名锺乐的艺评指出,北京警方11日通报大陆演员李易峰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随着「实锤」落地,多家品牌终止与其合作,错愕的粉丝纷纷「脱粉」。更多网友则表现出不解:违法艺人屡有前车之鉴,为何仍有「顶流」不断跌落?
艺评表示,近几年,演艺圈艺人接二连三口碑「翻车」,除了艺人失德问题,也有其结构性成因。一方面,部分经纪公司艺人准入门槛低,一些产业链从业者为了迎合受众口味,重流量轻艺德,甚至为某些品行不端的艺人「开绿灯」;另一方面,劣迹艺人违法后承担的经济成本太低,有人甚至凭藉之前高昂的代言费继续奢侈的生活。
此前,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多部委陆续发文,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各行业协会也表态「对劣迹艺人零容忍」。一系列重拳出击,为艺人们敲响了警钟。而艺人「塌房」之后,除了道德谴责和行业惩戒,还应提高其违法成本,使其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让他们「输不起」,才能更有效地以儆效尤。
文章认为,品牌方、影视公司与艺人签订合同,看中的是其名气、形象和影响力。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既然享受了社会影响力所带来的名利光鲜,也应该承受不良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品牌方、影视公司应与公众建立「零容忍」共识,明确合同条款,提前算好「经济帐」,对艺人违法失德加大索赔力度。除了避免自身受损,更能倒逼艺人爱惜羽毛,规范行为操守。只有给艺人套上「经济枷锁」,让其「退无可退」,才能对艺人产生有力震慑,使其洁身自好,守公德,严私德,让演艺圈更加风清气正。
艺评强调,同时,艺人的经纪公司也应从众多「翻车」案例中吸取教训。艺人和经纪公司往往是利益共同体,艺人光环越大,经纪公司的连带责任也越大,艺人出现劣迹,经纪公司也难逃其咎。对于某些故意掩饰或纵容艺人不法行为的经纪公司,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惩戒,品牌方、影视公司加大索赔力度,全行业也应及时抵制,使其跟艺人「一损俱损」,难以翻身。
无论是不是「顶流」,粉丝量有多大,演艺圈对任何人都不是法外之地。相信在多措并举之下,行业乱象终将得到有效遏制,演艺界更加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