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工半个月收入仅一百崩溃打人,检方不起诉
年轻的大学生李某在暑期打零工时,签下了一份不合理的劳务合同。冲动之下,他打伤了用工单位的工作人员。综合种种情形,顺义检察机关对他作出不起诉处理,让他卸下心理包袱,整装出发。
2023年6月,李某大二即将结束,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他计划暑期来京打零工,并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寻找工作机会。 李某很快便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招工信息联系到一家工作单位,双方迅速地达成合意,并签订了劳务合同。 由于工作内容为搬运货物或者分拣快递,对体力要求较高,而且工作时间特别长,7月中旬,李某主动要求解除合同。但此时用工单位拿出了之前签订的合同,按照其中条款,李某工作半个月仅能获得报酬人民币一百余元。李某这才发现合同约定明显不合理、不平等。情绪失控之下,他拿起手边的物品砸向了用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并导致对方轻伤。
案件被移送至顺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人员经审理认为,从法律上,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李某案发时为大学在校生,平时表现较好,案发后有自首情节、赔偿损失并获谅解,同时本案被害人一方有严重过错,检察机关在暑假结束前及时对李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让李某能够卸下心理包袱,整装出发,迎接新生活。
检察官介绍,该案的发生除了用人单位故设陷阱、有心刁难,还与李某入职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没有细致审核合同,以及发现权益被侵犯后不懂依法维权有关。检察官也提醒求职者,在求职时对公司做好背景调查,明确其是否有经营资质、经营状态、经营范围、司法风险等,在签合同时,务必仔细查看、阅读,明确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北京日报 记者 徐慧瑶 通讯员 朱茂叶 李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