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规定太严 车族超速被罚很冤
2011-10-18
来源:
澳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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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万名司机因为时速略微超过限制速度而被罚款,这令公众质疑新州道路是否真的允许限速误差。最新数据显示,在1.3万名超速驾驶的司机中,有超过一半司机的车速仅比限速快了1km/h,最多也不超过10km/h。
新州收入署(Office of State Revenue)的数据显示,56%(即7341人)超速受罚司机的车速超过限速“10km/h以下”,相比之下,2010-11年,这一比例仅为13%。
RTA拟提交予新州政府的一份有关移动超速摄像头的文件显示,在截止2011年8月31日的12个月里,共有1万3129名司机总计被罚202万元。《每日电讯报》获得的信息显示,RTA有权适度放宽限速要求。RTA 2010年10月的一份名为《服务范围》的文件称:“移动摄像头的限速必须与RTA的指标相符合,在实行之前须获得有关机构批准。但具体宽限程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RTA原计划在今年7月将所有移动摄像头的工作时长从1000小时延长至12200小时,但目前这一计划已暂时搁浅并进行复审。新州道路厅长盖伊(Duncan Gay)的一位发言人称:“新州审计厅长关于移动摄像机效率的报告显示,移动摄像机大有可为,不过我们仍要求RTA提供最后的分析数据。”
最近,RTA扩大了与Redflex的合约,并表示“增加移动摄像头的数量或工作时长都是为了提高新州道路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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