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文化360(总第36期)」奈曼建旗后的政权更迭(四)民国及伪满时蒙汉共辖分治的奈曼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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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国及伪满时蒙汉共辖分治的奈曼政权
1912年元月,民国正式建立,撤朝阳府,奈曼旗隶属于热河都统昭乌达盟。
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2月),中华民国政府撤热河都统,政府设置热河特别行政区,辖新设的热河道及卓、昭二盟。奈曼归热河特别区昭乌达盟管辖。此时,热河都统在辽河以南的各蒙旗及各县下设置了区、村建置,取代箭佐制,奈曼旗原十二个扎兰改为十二个区(七个蒙古区和五个汉区),分别由旗札萨克公署及绥东县公署辖之。
1928年9月,国民政府正式公布将热河改为省,属于关外东北四省之一。辖15县和卓索图盟、昭乌达盟的共20个旗,省会设在承德县(现承德市)。奈曼旗隶属于热河省昭乌达盟。
民国十九年(1930),绥东县公署从小库伦迁至奈曼旗八仙筒。伪满大同二年(1933)一月,东北抗日义勇军冯占海部到达开鲁后,绥东县知事闻风逃亡,公署机构瘫痪,绥东县自动解散。
1930年,绥东县迁至奈曼旗八仙筒,管理锡埒图库伦扎萨克喇嘛旗(库伦旗)全境、奈曼旗中北部及喀尔喀左翼旗、唐古特喀尔喀旗部分地域的汉民事务。
1932年3月,伪“满洲国”成立,会盟制取消,代之以省领旗,统属伪国务院兴安局。1933年3月热河省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划入满洲国。日本侵略者和伪满洲国政权在王爷庙设置兴安省,领兴安南、兴安北、兴安东3个分省(后增兴安西分省),奈曼旗隶属于兴安西分省。
1936年满洲国时的奈曼
1933年2月,讨热(河)日伪军占领开鲁、奈曼,着手恢复绥东县治,委任县长和日本参事官,拼凑公署机构,建立了日伪政权。
伪满康德元年(1934)十月,满州帝国政府公布新的“省官制”。首先把管理内蒙地区的原兴安总署改为蒙政部后,年底将原来的兴安省(1933年4月设)划分为兴安东、西、南、北四省。此时,奈曼旗由热河省辖划入兴安西省(省会设于开鲁)管辖。
伪满康德二年(1935)三月,兴安西省宣布废除旗札萨克制。同时撤销绥东县,县旗合并,重新组建了新的奈曼旗公署。任命苏达那木达尔济为旗长、山守荣治为参事官,下设总务、内务、警务、财务四科。其中除内务科设三个股外,其它均设二个股。旗公署设在八仙筒,第二年秋迁至大沁他拉。
伪旗公署成立后,撤销了原十二个区的建置,重新划为七个区,依次称第一至第七区。其中四区、六区、七区基本由原汉五个区构成,一区、二区、三区和五区则由原七个蒙区构成,改变以往蒙汉分治状态。当时,牌、村为区以下所设的基层单位,全旗共设七十九牌七百四十三个村(即屯)。
伪满康德三年(1936)以后开始实行“暂行街村制度”,到康德六年(1939)时,全旗设有七村一街,即扎斯台村、大段村、浩沁苏木村、五爷大沁村、沙日浩来村、衙门营子村、博勒梯庙村及大沁他拉街。
伪满康德九年(1942)时,奈曼旗原七村一街又划成八个村,村以下置甲和牌。这八个村是:王府村、八仙筒村、沙日浩来村、衙门营子村、大歹村、扎斯台村、浩沁苏木村、白音塔拉村。
伪满康德十年(1943),再次将八个村划为十四个村。即:乌来苏村(今苇莲苏)、博勒梯庙村(今明仁)、四福乐敖包村(今清河)、浩沁苏木村(今东明)、扎斯台村(今库伦境内)、和硕庙村(今章古台)、大歹村(今新镇)、沙日浩来村、豪塔村(今土城子)、他拉盖村(今义隆永)、王府村、白音塔拉村、八仙筒村和衙门营子村(今青龙山)。
是年十月,伪满政府撤销了兴安南省、兴安西省和兴安东省,新设立兴安总省,省会设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这时,奈曼隶属于兴安总省,直至伪满结束。
根据《中国土地法大纲》,为确保农民土地所有权,东北行政委员会统一颁发《土地执照》,以示耕种土地的合法性。图为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三月由辽北省奈曼旗政府为农民颁发的《土地执照》
伪满时期奈曼旗的疆域有证可考的是南到奈曼杖子(今土城子镇所辖),北到奈曼营子(1936年建屯,今苇莲苏乡所辖),奈曼杖子(营子)蒙语意为:奈曼的边界。由此可见,奈曼杖子和奈曼营子分别代表着奈曼的南大门和北大门。
奈曼旗文化志编写组供稿
本文编辑/唐晓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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