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谈明星工作室注销:不影响后续追责
关于加强演艺人员经纪机构自律管理的公告
成立工作室成为部分演艺人士逃税方式
业内人士:合法合规经营应成为共识
针对演艺行业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从范冰冰逃税事件后,管理部门着手打击天价片酬现象,到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无不透露着相关部门严肃惩戒偷逃税行为的决心。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燕表示,增强法律意识、合法合规经营是从业人员及相关经纪机构应有的共识。
“设立工作室不再是一个可以逃避责任的洼地,我觉得跟政策环境是有必然联系的。从行业自律的角度来说,我们更希望尽量规避违法违规的事情出现。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让经纪机构、艺人工作室以及经纪团队从业人员都提高法律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水平,加大管理的力度。”
据了解,我国演出行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四种渠道: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取得固定工资薪金收入或获得公司的股权激励、参与广告拍摄等工作取得的劳务费、通过投资房地产等产业取得的投资理财收入以及成立独立的工作室收入。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5年中国演艺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679.43亿元。巨大的经济利益背后,一直以来,演艺人员偷漏税现象时有发生。据业内人士介绍,成立独立的工作室,精选注册地等成为部分演出行业人员逃避税收的主要方式。
律师:注销工作室不影响后续追责
业内人士:将完善经纪机构自律规范
那么,工作室注销后是否影响日后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如相关人员曾经确实存在主观刻意偷漏税的行为,即便注销工作室,也终将接受严惩。
“如果是因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自己计算错误等失误,也就是主观上没有偷税抗税骗税意图时,没有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三年内可以追缴税款,还可以要求交滞纳金。有特殊情况,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如果主观上就是想少缴税或不缴税,又实施了相应的手段,这个时候是不受期限限制的,而且还得交滞纳金。”
随着演艺产业蓬勃发展,粉丝经济关联产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容,与此同时,不良网络生态下的“饭圈”乱象也备受关注。日前,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要求强化网站平台对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网上行为的管理责任,制定相关网上运营规范,对账号注册认证、内容发布、商业推广、危机公关、粉丝管理等网上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目前,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制定了《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网络表演(直播)内容百不宜手册》《网络主播警示和复出管理规范》。下一步,从业人员的自律规范将如何继续深入推进?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燕介绍,将进一步完善经纪机构的自律规范。
“第一,在本身已有的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地完善所有的道德自律评议程序以及惩戒措施。第二,经纪机构是下一步重点要加强自律管理的方向。目前正在起草经纪机构的自律管理规范,我们希望通过从演艺人员到经纪机构一整套的自律规范,能尽量把各种风险最大程度地进行规避,而不仅仅是等到出了事来惩戒。经纪机构把工作做在前面,能够真正压实企业责任,来维护整个行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