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当庭认罪 发展八个群组谋颠覆中国政权(组图)
台湾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国出庭,当庭承认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台湾陆委会发布新闻稿表示,李明哲案攸关中国大陆对外人权形象,同时影响两岸关系发展,呼吁陆方尽速做出符合人权普世价值的处置,让李明哲早日平安返台。
陆委会指出,虽然案件开庭审理,李明哲当庭认罪,但这样未尽符合法律正当程序保障的过程,并非外界所能完全认同或接受。
被中国政府关押至今177天的李明哲周一(11日)首度公开露面,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中国籍的彭宇华是同案另一名被告。李明哲与彭宇华的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境内外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30多人旁听。
中国检方指控李明哲所为构成中国刑法第105条“颠覆国家政权罪”。
对此,台湾陆委会表示,李明哲关心中国大陆公民社会与民主发展,他透过网路社群及其他方式与中国大陆朋友交流,宣扬分享民主、自由、政党政治的经验及理念,对于追求民主自由与人权保障普世价值的行为,均应给予应有的尊重。
陆委会强调,本案深受国际及台湾社会高度瞩目,呼吁陆方于今天庭讯后,妥适回应各界共同期待,审慎做出符合普世价值及人权潮流的合理处置。
庭审过程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视频片段直播。李明哲当庭表示自己的行为确实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他在陈述中感谢“执法单位的文明办案”,表示这和他“过去在台湾接触对中国有偏见的媒体的报道”有很大的不同。他表示,经由看守所的电视新闻,“对中国有重新的认识”。
“看守所的资讯让我认识到,过去我的思想和接触到的资讯是错误的,”而从这些“错误思想导致我触犯一些犯罪行为”他表示“认罪与悔罪”。
李明哲案自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庭讯在下午1时40分结束,法官当庭宣布择期宣判,李明哲当场还押。
李明哲“罪状”?
根据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发布的新闻稿,公诉机关指控自2012年开始,彭宇华先后创建了系列QQ群,拉拢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对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人员,成立了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宪法所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梅花公司”。
新闻稿中称:“彭宇华、李明哲还分别通过网络平台与线下聚会,组织成员插手、炒作近年来国内发生的热点事件,发布诋毁、攻击政府、国家基本制度的言论,通过肆意歪曲事实、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视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等方式,诽谤和攻击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中央社报道,李明哲在庭上表示,他是经由微博认识彭宇华,彭宇华主动加他通讯软体QQ,把他加入“围观中国”群组,他们在群组中发布攻击中国共产党现行制度、中国政府的文章。李明哲也承认在微信、QQ、Facebook上传这些内容,以及六四事件、西方颜色革命等文章与影片。
李明哲说彭宇华要他负责教育工作,彭宇华发给他梅花公司的企划书,要他写感想与建议。他说成立梅花公司分前、中、后三期推展,目的就是要意图颠覆政权,而为了达到目的,还要建立海外媒体、律师的联系网络。
对于起诉书中指李明哲在2015年与他人讨论以暴力方式颠覆国家政权,李明哲表示“我从来不觉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动迟早的”,他也承认是他所言。
“李明哲我以你为荣”
李明哲之妻李凈瑜旁听审判,周一下午召开记者会,她露出双手上“李明哲我以你为荣”的刺青。
她在声明中说:“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权,我是一个自由人,我没有这份特权,我必须继续捍卫李明哲的尊严。今天,世界和我都一起见证了这一场政治大戏,也见证了台湾的核心信仰与价值和中国的差异性,不用我再多说什么。”
“我们都是李明哲”
台湾社会民主党创党召集人范云在Facebook发文写到:“捍卫人权,李明哲无罪!全民一起呼吁:尽速让李明哲回家!”
李明哲认罪消息传出后,台湾一些民众在Facebook上使用“#我们都是李明哲”来表达对李明哲“被认罪”的不满。
“李明哲救援大队”在庭讯后发表声明,表示“这场表演性十足的‘审判’,非但无法为李明哲定罪,反而再次唤起了台湾民众对过去戒严时期滥用‘叛乱罪’以言治罪的白色记忆。”
声明稿中称:“走过白色恐怖,认同民主自由的台湾人民,非但不会被这场法庭大戏愚弄,更将看穿中国领导人口中‘依法治国’的虚罔。”
台人权团体:“不要恐惧”
成立“李明哲救援大队”的台湾人权团体“台湾人权促进会”副秘书长施逸翔接受BBC中文采访时说,李明哲的“被认罪”确实会对台湾人前往中国旅游、工作或进行民间交流产生一些寒蝉效应,但人权团体给台湾人民的建议是“不要恐惧”,“要坚信我们信仰的价值”。
施逸翔认为,台湾人民应该要相信多年来建立的自由、民主、人权价值。台湾人能够行使言论自由,在司法审判中能有基于公平审判原则的人权保障,也能透过集会游行争取本来就属于人民的权力,但“很遗憾我们在台湾所拥有的这些价值,在中国是真空的,是被共产党当局剥夺的。”
他呼吁台湾人民要推动政府坚守这些价值,并持续向中国政府表达这些价值对中国人民的重要性。
下一步该怎么做?施逸翔说,应该要有更多台湾人民支持李明哲,进而说服更多香港、中国人民站出来支持这些价值。“唯有这样的努力,才有可能我们不会看到下一个李明哲被审判。”
总统府:“相当关心”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周一下午表示,高度关注李明哲事件,政府相关部门目前也正全力协助李明哲家人,以救人为第一优先。
黄重谚表示,政府一贯的立场,是在维护国家尊严的前提下,确保李明哲的人身安全,尽一切力量,让他能够平安返国,目前相关工作也正由政府各部门持续积极进行中。
相关报道:大陆检方指控彭宇华李明哲成立梅花公司发展八个群组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李明哲案今天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指控湖北异议人士彭宇华2012年起先后创建「两岸牵手」、「围观中国」等系列QQ群,拉拢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对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反对人员,成立目的在建立政党,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梅花公司」,由彭宇华任执行经理,李明哲任执行副经理,并制定组织纲领,确定组织架构和成员分工,希望透过八个QQ群,能在2017年以前聚集到100万人,组织成员并曾插手炒作,近年中国国内发生的热点事件。
由于李明哲是台湾人,他在3月19日进入广东珠海后失去联系,引起台湾社会高度关切,他的妻子李凈瑜和台湾亲绿民间组织、独派团体不断大动作批评中国大陆,要求立即放人,甚至曾前往美国国会以及日内瓦联合国组织求援,使全案充满高度政治性。
两天来最令人意外的是,声援李凈瑜的民进党前立委王丽萍透露,李明哲的母亲郭秀秦与儿子李明哲的政治立场不一样,郭秀秦就表示「李明哲应该向祖国认错道歉,他就可以回来」。
网络上更流传一份讯息,内文是李凈瑜批评蔡英文政府的所「救援工作」,只是要帮助她婆婆,一个80几岁有强烈中国情怀的老太太,到中国法庭面前「向祖国道歉求饶」,她不满地质问,难道蔡政府选择要当「刘晓波的大哥」吗?
李凈瑜承认,她的确写了一封私讯给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那是一封私讯,不晓得为何会转出去。也因为李凈瑜和郭秀秦的立场和救援方式完全不同,婆媳两人昨天竟然是分成两团,各自搭乘不同班机前往大陆。
大陆官方公布的起诉书指出,彭宇华、李明哲两人肆意歪曲事实,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视政府,诽谤和攻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还指出,李明哲2015年7月与异议人士通讯时曾提到「我从不觉得要排斥暴力革命」,以及「暴动是迟早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
李明哲今天在法庭看起来仍然壮硕,精神和体力看起来也还正常,他当庭认罪,说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也解释,过去在台湾接触的中国信息有所偏颇,而近期他对于中国已有新的认识。大陆法界人士评估,李明哲如果认罪认罚,估计会轻判。
陪同李凈瑜前往岳阳的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申诉中心主任萧逸民,同时担任「李明哲救援大队」的代表,在庭讯结束后指出,今天是一场不公正的审判。法院虽然公告而且号称公开,但却阻挡想旁听的中国大陆民众,怎能算是公开审判?
他说,李明哲在庭上没有保持缄默的权利,导致必须当庭自我羞辱并感谢执法单位。官方指派的律师也没有为他作实质辩护,违反国际法的原则,也不符合中国大陆的刑事诉讼法原则。
他强调,透过网络宣扬西方自由民主是基本人权,台湾人有权分享民主自由,中国人也有权追求民主自由,这些都不应被视为犯罪。他恳求国际友人及各国政府共同救援「政治犯中的良心犯」李明哲。
大陆司法单位今天曾透过微博转播开庭情况,台湾驻北京的媒体,有部分获准进入法庭旁听,其余媒体则集中收看转播。庭讯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岳阳中院公布的庭审视频片断中,本案审判长首先提问李明哲,对起诉书指控其犯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是否有异议,李明哲回答称"没有"。
在随后的公诉人讯问环节中,李明哲在回答"案件调查过程中所做供述是否真实自愿","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障"等问题时 ,均给出肯定的答案。
李明哲在讯问过程中表示,在微博上结识同案受审的彭宇华,加入"围观中国"QQ群。此后在QQ群组、微信、QQ空间和脸书等社交媒体中"散布恶意攻击、抹黑中国共产党、现行制度、中国政府"的文章,组织"公民学堂","意图颠覆国家政权"。
李明哲随后表示,彭宇华曾发给他所谓"梅花公司"的计划书,请他提出建议。这份计划书的主要内容是,希望通过网络为平台,从全国建立8个QQ分群,最终建立到每个地级市有一个群,以此为组织扩展的基础,希望在2017年可以扩展到100万人,并提出阶段性工作:前期自主,中期整合革新,最终达到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
"对中国有重新认识"
当检方问到,是否曾散布不排斥暴力革命的言论,李明哲回答说"是",并表示现在认为自己确实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他还表示自己在台湾接触"对中国有偏见的媒体报道",与自己的亲身感受有很大不同。
他还感谢执法单位"文明办案",让其对中国法治有"重新认识",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与悔罪"。
李明哲同案被告彭宇华,庭审前外界对其背景几乎一无所知。根据检方指控,彭宇华自2012年以来,先后在微信创建两岸牵手QQ情,围观中国,围观华南等系列,拉拢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对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人士,成立以颠覆国家政权及基本政治制度为目标的"梅花公司",制定组织纲领和架构,成员分工,彭,李透过网路平台及线上聚会,组织成员,炒作近年来的"热点事件",发布诋毁攻击政府部门和国家制度的言论,挑起对政府的仇视,意图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
彭宇华在庭审中表示,承认大部分"犯罪事实",仅否认曾组织民众进行"围观"。
李明哲案庭审当天上午9点10分左右开始审理,并原先计划的9点30分略为提前。当天下午1点40分,法官当庭宣布择期宣判。
李净瑜:恳请国人体谅李明哲
截至发稿时,旁听审判过程的李明哲家人尚未对庭审过程作出表态。但李明哲妻子李净瑜9月9日前往中国之前曾召开记者会,恳求国人若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中作出或说出某些难看的言行,也请国人体谅,因为那就是中国政府的拿手好戏"被认罪"而已。
台湾中央社此前也曾援引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报道称,由于整起案件违反司法程序,因此,就算李明哲公开认罪,人权团体也不会承认。
此前不少海外媒体评论也认为,李明哲案从当事人突然失踪,到官方指派辩护律师,再到当庭认罪,模式与此前"709事件"的多名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审理过程如出一辙。国际人权团体以及德国在内的一些国家曾多次对此表示批评,认为中国司法当局未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旨在打压人权捍卫者。德国驻华使馆曾发表声明,呼吁中方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做到"充分透明并尊重适当程序",并敦促中方履行其国际人权义务,"尤其是保障言论自由以及中国依法治国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