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抢劫被割伤被脱光却不立案?母亲追问“谁来保护我女儿”(视频/组图)
近日,一位年轻母亲发布在微博上的长文引起了广泛关注。来自湖北孝感的邓女士在文中反映,2018年3月,她上初中的女儿在放学途中,遭人持刀暴力劫持两个小时,其间遭强奸威胁,被脱光衣服,身体多处被割伤。事发后,当地派出所以加害者不满14岁为由, 对此事不予立案,基于同样的理由,加害者也不必负刑事责任。邓女士强烈希望法律能对加害者给予适当处罚。 6 月 27 日,邓女士接受了现代快报记者的采访, 她迫切希望国家能修改某些法律条款,“否则谁来保护我无辜受害的女儿?”
来自湖北孝感的邓女士在文中反映,2018年3月,她上初中的女儿在放学途中,遭人持刀暴力劫持两个小时,被脱光衣服,身体多处被割伤。
这篇长文6月21日由邓女士以@瞰透人訫的名义发布在微博上。在此文中,邓女士详细还原了女儿受侵害的经过,以及事后各方对此事的处理情况。根据邓女士的长文,以及6月27日她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的叙述,记者了解到,邓女士居住在湖北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魏站社区,3月30日下午5点半,她女儿晓彤(化名)放学回家,在等待电梯时,晓彤的小学同学黄某持刀架住她脖子,强行将她拖进楼梯走道,并从一楼楼梯拖至四楼一无人居住的房屋内。黄某让晓彤交出身上的钱,晓彤没有带,黄某就用刀子连刺她的脖子让她给钱。晓彤说可以带他去家里取,黄某不同意,“又用力子猛刺我女儿的脖子使其血流不止”。接着,黄某刀逼晓彤脱掉衣服,对她搜身查看。据邓女士介绍,黄某曾把晓彤推倒在地想对她实施强奸,“我女儿忍着剧痛极力的反抗使其最终未能强奸得逞,气急败坏的黄某站起来,就又拿着刀子对我女儿的脖子胸前一阵乱刺……”
女孩全身多处受伤 当事人供图
邓女士介绍,这个暴力事件,持续了两个小时,最后因为女儿在危急关头选择“装晕”才逃过一劫。
当天晚上,晓彤便被送到了医院,并进行了手术。邓女士的长文显示:“转到手术室时时间已快到晚上21点……手术做了3个多小时,全身共有十几处刀刺伤,因脖子力口较深导致胸腔积血重症监护四天,十天不能进食进水,十天我可怜的孩子瘦了十斤,当天刑侦的人也做了全程的询问和检查记录。开发区和村里的领导一致表态,一定会全力以赴认真处理好这件事情的”。
女孩全身多处受伤 当事人供图
邓女士希望公安(派出所)能对此事有个说法,她希望能严惩凶手。但是事与愿违,晓彤经过治疗出院后没多久,当地派出所便通知邓女士说,黄某年龄不满14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他不负刑事责任,警方也不能立案。邓女士介绍说,派出所希望她走法律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去起诉黄某的监护人。但是邓女士不愿意,“我就问能不能让他坐牢?他们说坐牢是肯定不能的,只会让他们家给你家相应的赔偿。我说这能赔偿多少钱?现在就是赔偿100万,能挽回我家孩子的损失吗?”
当地派出所因黄某未满 14 岁,已撤案(撤案年份应为2018年) 当事人供图
6月27日,电话那头传来邓女士的哽咽声,“我现在走法律程序根本制裁不了他们家孩子,所以我现在不想走法律程序。现在包括我咨询的所有的律师都告诉我,就算是走法律程序,也只能当民事纠纷处理。我咨询过几次律师,所有的律师都是差不多的回答,因为对方是未成年,所以你不能让他们家怎么样,还有就是他们家条件也不是很好,所以对你们家经济补偿也补偿不了多少。所以我现在最希望的是法律能够修改。”
据了解,事情发生后,邓女士所在的魏占社区针对赔偿事宜对双方进行了调解。6月27日,魏占社区一位魏姓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仅他个人就做过不下二十次的调解,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不能取得共识。他说有一次本来已经快达成协议了,最后因为黄某家临时变卦,没有达成。“我们只能调解,没有执行的权利。我们希望她(邓女士)去起诉黄某的监护人。”
当天下午4时30分,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案情通报,称“因犯罪嫌疑人(黄某)在案发时未满14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尚不够刑事处罚”。
6月27日下午,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案情通报 微博截图
稍后,现代快报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其军。彭其军认为,黄某未达14岁,没有达到相应年龄,确实不构成刑事犯罪。彭其军告诉记者,依据我国《刑法》,未满14岁的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罪时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他罪名则必须达到16岁。
彭其军建议邓女士通过民事途径,对行凶者监护人进行起诉,按照侵权要求赔偿,对所需的医药费、心理创伤治疗费进行主张,包括后期需要进行的祛疤等费用均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受害女孩母亲邓女士:我最希望的是法律能够修改】
他踩点踩了五天,这些监控都能看见
现代快报:说说当时的情况。
邓女士:那天孩子放学回家,她进电梯口等电梯,对方拿着刀,趁她摁电梯,背对着他的时候,突然从楼道里面走出来,把刀架她脖子上面,就把她挟持到了四楼。四楼没有人住,到了四楼后,那个男孩先翻窗户过去,把门打开了,再把我家姑娘弄上去,还把门关上了,然后在里面问她要钱。
现代快报:你微博里写,他说盯你家孩子盯了很久。
邓女士:他踩点踩了五天,这些监控都能看见。我姑娘前几天都看到他,都没想过他会害她,就看见他在我们小区那栋楼出现过。
现代快报:正常的话她什么时候到家?
邓女士:不到6点,她当时如果正常回家的话,应该在5点45分到家。5点50分多看到孩子都没回家,我出来找的孩子。从小区走着去学校找,门卫说孩子都走了。我就回小区找,没找着,就去她同学家找,她同学也住在小区。她同学说看到我家孩子进的那栋楼,然后我就去看监控,监控里显示没有上电梯,孩子进楼后也没有出来。我就知道孩子是走了楼梯,但我家孩子胆子特别小,从来不会走楼梯,就算停电,也是要我陪她一起,她才会走。我当时就知道出了事儿。
我当时就叫上我所有的亲戚同学,然后我爸爸还有我弟媳他们一起找孩子。到了7点半的时候,说孩子找到了。我问孩子有没有事,他们说:“有事!”
“他是未成年人,不会立案”
现代快报:跟派出所谈这件事是什么时候?
邓女士:当天晚上,派出所、村委会、社区还有学校的全来了,全到医院了。然后还做了一系列笔录,然后就给孩子做一个法医鉴定,就鉴定孩子有没有被性侵。
现代快报:第二天的时候派出所又来找你了吗?
邓女士:好像是,然后再过几天就没有消息了。我问他们,他们说,只能让他们家赔偿孩子一点治疗的费用。第二天,对方家长就把1万多块钱的医药费交到医院了。后来连续几天就说没钱了,村委会就让他们去交了一点,好像听说是总共交了2万多块钱。因为孩子脖子、气管被刺伤了,导致胸腔积血,医生说有可能会动手术,但暂时的话先保守治疗,因为,孩子还小,恢复能力很强。所以当时就用保守治疗,也没有花他们家多少钱。但后续的,后期的一些复查呀,包括那个淡化疤痕的,等孩子暑假还要去做祛疤治疗,孩子的营养费什么的,他们都没有给。
现代快报:出院是什么时候?
邓女士:16天以后。孩子刚出院,派出所跟村委会都来人的,都说这个事情你放心,有什么事情我们会帮你解决的,会给你一个公道。但是第二天他们就明确跟你讲,他是未成年人,不会立案。但他们说后续会帮你解决,用这些话来安慰你。
后来就是,我不去主动找他们,他们从来不会主动找我,就像事情已经结束了一样。然后他们就说,对方拒绝赔偿,没有办法,所以他们调解不了,你直接去告他们算了,走法律程序。
我问能不能让他坐牢?他们说坐牢是肯定不能的,只能让他们给你家相应的赔偿。我说这能赔偿多少钱?现在就是赔偿100万,能不能挽回我家孩子的损失?
我现在就是希望他们家孩子去坐牢
现代快报:孩子现在心理情况怎么样?学习情况怎么样?
邓女士:孩子学习下降了,现在经常就哭。我不敢保证,孩子后期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等孩子马上考试完了,我必须带孩子去看心理医生。
现代快报:她现在还是害怕吗?
邓女士:肯定是害怕,现在刀都不敢看,她都不敢看见刀,不敢一个人在家里。然后上厕所都要我侄女陪着,上厕所洗澡都要陪。现在上学都每天是我接送,她同学还陪着她。
现代快报:你对这件事的诉求是什么?
邓女士:到现在为止,我的诉求就是要严惩他们家孩子,我现在就是希望他们家孩子去坐牢。因为他们家孩子让我感到受到了威胁。我不希望这样。还有就是后续的费用,他们家肯定要出的,孩子的营养费,孩子的精神损失费,还有孩子的伤口祛疤的那些治疗费用,这个肯定要他们家承担的。
我最希望的是法律能够修改
现代快报:当你听到对方是未成年,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时候,第一感觉是什么?
邓女士:我们家孩子受这么大伤害,现在你们家孩子,不但不来安慰一下我们家孩子,从来也不来探望一下我孩子。我觉得我的孩子受到了很大的威胁,我不能就这么完了。我本来不曝光,也是为了保护我们家孩子,现在也许是我错误的保护孩子的方法,会导致我们家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所以我现在就不想顾忌别的东西了。
我现在就希望一些法律条文能够得到修改,孩子能够得到保护,这是我最大的愿望。
针对受害儿童,弱势群体。比方说就是女孩,应该受到更大更重视的保护,而不是保护那些行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