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3日 21.9°C-24.7°C
澳元 : 人民币=4.71
墨尔本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注意!19乘客确诊,南航国航遭熔断,5月1日国际航班熔断措施有重大调整(组图)

2021-04-30 来源: 加西周末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有5例阳性就熔断!

全球疫情依旧在蔓延,虽然各国人民都在快马加鞭打疫苗,但是新冠病毒的扩散却从未停止。

今天(4月29日),中国民航局发布最新公告,因为有19名乘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27日民航局已经对中国南航,国航,肯尼亚航空3家航发出航班熔断指令。

注意!19乘客确诊,南航国航遭熔断,5月1日国际航班熔断措施有重大调整(组图) - 1

根据通报,4月16日中国南方航空CZ348航班:巴黎至广州,有5名乘客核酸检测为阳性。自5月3日起,暂停该航班运行2周。

4月16日入境的中国国际航空CA942航班(迪拜至西安)核酸检测阳性旅客9例。

4月17日入境的肯尼亚航空公司KQ882航班(内罗毕至广州,周六入境)核酸检测阳性旅客5例。

注意!19乘客确诊,南航国航遭熔断,5月1日国际航班熔断措施有重大调整(组图) - 2

自5月10日起,继续暂停上述2个航班运行2周。上述所有熔断的航班量不得用于其它航线。

关注国际航班的读者一定会问了,为什么5例就被熔断了?之前不是10例才熔断吗?

是的,这是民航局自5月1日起发布的最新“熔断措施”。

注意!19乘客确诊,南航国航遭熔断,5月1日国际航班熔断措施有重大调整(组图) - 3

1. 航空公司单一入境航班确诊旅客人数达到5例的,可从以下两种限制运行的方式中自主选择:

(1)航班熔断措施:自航班入境的第四周起,暂停该航班运行2周,并取消奖励航班;

(2)控制客座率运行措施:自航班入境的第四周起,限制该航班以不高于40%的客座率运行4周,并取消奖励航班。

2. 航空公司单一入境航班确诊旅客人数达到10例的,自航班入境的第四周起暂停该航班运行4周,并取消奖励航班。如连续两班确诊旅客人数分别达到10例的,当周立即熔断,累计暂停运行8周。

3. 航空公司单一入境航班确诊旅客人数达到30例的,当周立即熔断,暂停该航班运行4周。

注意!19乘客确诊,南航国航遭熔断,5月1日国际航班熔断措施有重大调整(组图) - 4

4. 相关要求和说明。

(1)航空公司选择控制客座率运行措施后,同一入境航班再次触发熔断条件的,实施快速熔断,即:确诊旅客人数达到5例的,隔周暂停该航班运行2周;达到10例的,当周立即暂停该航班运行4周。

(2)航空公司选择控制客座率运行措施后,同一入境航班再次触发熔断条件的,自该航班入境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享有选择控制客座率运行措施的权利。

(3)航空公司执行控制客座率运行措施前,同一入境航班再次触发熔断条件的,暂停期与原触发熔断航班累加计算。已按控制客座率运行措施执行的航班不计入暂停期。

(4)航空公司单一入境航班确诊旅客人数达到5例但不足10例的,民航局通知航空公司于24小时内按本通知第1条规定作出选择,且不得更改。逾期未反馈意见的,按照航班熔断措施执行。

(5)民航局将对实施控制客座率运行措施的航班加强监控,如有超客座率限制运行的,一经查实,立即暂停该航班运行2周并取消该航空公司选择控制客座率运行措施的权利。

(6)航班熔断或控制客座率运行结束后,按照不高于75%的客座率运行,除按《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判定为高风险的航班外,连续3周确诊旅客人数为0的,取消75%客座率限制,并可依程序申请奖励航班。

(7)确诊旅客人数指国家卫健部门公布的航班落地之日及随后连续7日内,该航班载运入境旅客的确诊新冠肺炎的病例数及无症状感染者病例数之和。

(8)航班入境当周计为第一周。

2021年5月1日0时后落地的国际客运航班按此试行,《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的通知》(民航发〔2020〕60号)同时废止。

目前,加拿大直飞中国的航班为以下:

注意!19乘客确诊,南航国航遭熔断,5月1日国际航班熔断措施有重大调整(组图) - 5

目前,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隔离政策。

北京入境人员,严格实施14+7+7政策,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

上海入境人员,如果家在上海的话,可以实施有条件的“7天集中+7天居家”隔离措施;

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员,在沪集中隔离3天后,闭环转运至当地,继续集中隔离11天。

广州入境人员,一视同仁,不分目的地,全部就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实施全覆盖免费核酸检测,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

最后,祖国的严防死守才有优秀的抗疫成果,祝想回国的都可以平安顺利回国!也希望将来能有更多的奖励航班方便大家!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电话: (03)9448 8479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