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涉“大杀器”,中国学霸澳洲读博被拒签!导师校方力挺,上诉后终获“平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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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注的案件是一名中国留学生欲在澳继续攻读博士,却遭当局怀疑其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而拒签。经提起仲裁要求复议后,终获二次机会。
博士研究涉“大杀器”,中国学霸突遭拒签
26岁的中国留学生王同学于2015年抵达澳大利亚,并在两年内完成了工程荣誉学士学位。2017年8月22日,他获得澳洲某高校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系奖学金,在该系一名副教授的指导下继续研究。
2018年8月,他申请了第二份学生签证,并计划攻读该校的博士学位。
谁知,这份签证申请耗时无比漫长。直到2019年5月,王同学才接到移民部的通知,称他不符合1994年《移民条例》的相关规定,因为外交部的一名相关人士担心,若他在澳洲攻读该学位,将来可能会“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直接或间接有关”,移民部据此拒绝了他的签证申请。
得知此事后,王同学随即向澳大利亚行政上诉仲裁庭提起复议要求,希望移民部重新审核其相关决定。与此同时,他持过桥签在澳洲继续自己的学业。相关听证会于2021年6月9日在墨尔本进行,彼时恰逢维州因疫情封城,于是王同学通过电话出庭提供证据并答辩。
导师校方力挺:“民用,和军事无关”
开庭后,仲裁庭发现被告方移民部提交的材料不多,其中包括一份2019年2月7日澳洲外交部国际安全司第一助理部长的做出的裁定副本。在该裁定中,第一助理部长认为基于澳大利亚《移民法》第4003条款,王同学是“澳大利亚境内可能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人”,其可能因此建议拒绝他的签证申请。
相对应的,王同学则向仲裁庭递交了自己的一份说明,其中重新定义并详细解释了自己的博士研究范围,并要求外交部重新审核该裁定。
此外,王同学还向庭上提供了大量的证明文件,其中包括他的博士研究内容、研究团队的声明、大学高级学者的支持声明、本人发表的论文、在澳洲的学习成绩、个人简历,以及他导师提供的证明。
王同学向庭上表示,澳洲外交部在做出拒签他的相关决定时,并没有咨询过他,也没有给他机会回应相关的担忧或提供最新的信息。
法庭记录显示,王同学的导师同样表示,在外交部作出拒签决定之前,没有任何相关人士联系过他,或是征询他的意见。在庭上,这名导师解释了王同学的研究的重点、目的和潜在的民用用途。
而在今日澳洲App与这名导师取得联系后,他也再次强调,王同学的研究方向和军事无关。“我不知道相关部门为什么会怀疑他,但他的研究是民用的,和军事没有关系。”他告诉记者。
根据澳洲法律,部分类型的导弹同样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王同学告诉法庭,虽然他的博士研究进展顺利,但他很担心澳洲外交部的相关决定会对他的未来造成影响。“我觉得有必要向未来的雇主披露这件事,而且,将来从中国申请出国旅行的签证时,我不知该如何解释此事。它很可能会限制我将来的海外旅行,以及和其他国家的学者进行学术合作,甚至影响我将来的就业机会。”他表示。
持续沟通外交部,学霸终获“平反”
仲裁官表示,对某人是否符合《移民法》第4003条款的认定需要足够的时间,而外交部在审核王同学的个案时,并没有给予他合理的机会处理此事。因此,仲裁官决定暂时推迟本案的审理,以便其能继续与外交部沟通,并推动此事的复核。
2021年1月12日,仲裁庭写信给王同学,要求其向外交部申请复核关于他的裁定。2021年1月26日,王同学回复仲裁庭称已遵命照办,并向外交部提交了自己的博士论文,但并未收到有关部门的回复或是确认,他不知如何是好。
此后一段时间,王同学始终通过代理律师与仲裁庭保持联系,并持续依据《信息自由法案》向外交部索取相关材料,并要求获知此事相关进展。
2021年6月初,仲裁庭收到了外交部方面发来的邮件,发件人是联邦外交部国际安全司军控和防扩散处代理助理部长,其通知仲裁庭外交部此前的相关决定已经于2021年5月撤销,并做出了新的决定。
“我知道王先生要求对该决定进行复审,我确认该决定已被复审。在此基础上,我撤销原先的决定,并做出了新的决定,即王先生在澳洲的存在并非直接或间接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相关。”
示意图 (图片来源:网络)
基于上述理由,仲裁庭决定驳回对王同学的拒签决定,并认定其符合澳洲留学签证的授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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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文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