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6日 17.5°C-19.1°C
澳元 : 人民币=4.73
墨尔本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浙江孕妈一杯下肚,宝宝胎死腹中!可怕“杀手”藏在家中(组图)

1个月前 来源: 钱江晚报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32岁的包女士和爱人

经过一段认真备孕后,

成功孕育了一个新生命。

前期NT、唐筛、无创一路绿灯。

可是直到孕27周,

老天爷还是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浙江孕妈一杯下肚,宝宝胎死腹中!可怕“杀手”藏在家中(组图) - 1

孕妇感染李斯特菌引发脓毒血症

宝宝胎死腹中

某天,包女士感觉腹中胎动减少,身体还伴有畏寒发热,就前往家附近的门诊检查,呼吸道病原体结果为阴性,B超胎心胎动仍可及,于是包女士就慢慢放下心来。

3天后她突然感到腹部一直剧烈疼痛,紧随其后胎动也消失了,家人急忙将她送至杭州市中医院妇一科。

经过B超等一系列检查,最终显示胎儿已经死于宫内,胸腔、腹腔均有积液;包女士本人也出现了脓毒血症和感染性休克的症状,病情凶险。

妇一科主任医师毛雪梅立即展开急救,过程中还采集了静脉血及宫腔内的羊水样本进行细菌培养,胎盘病检结果提示多量急性炎细胞浸润,部分退变、坏死及脓肿形成,表面局灶上覆炎性渗出物,表示宫腔支持感染存在,也终于揭开了导致这次事件的罪魁祸首——李斯特菌。万幸经过积极治疗包女士本人已康复出院,只是可惜了期盼已久的宝宝。

究其根源,李斯特菌通过食物污染传播,经消化道感染。引起感染的原因往往是食用未经彻底加热的污染食品。冰箱内开封冷藏的牛奶、冰激凌受到李斯特菌的交叉污染,取出直接食用就会导致食物中毒。而早前因为怀孕加上天气干燥,包女士喝了冰箱里已经开封的一盒牛奶。

浙江孕妈一杯下肚,宝宝胎死腹中!可怕“杀手”藏在家中(组图) - 2图片来源于IC photo

不怕冷的杀手

最喜欢藏在冰箱里

秋天到了,天气逐渐凉爽,食物变得不容易腐烂了,尤其是家里有冰箱者,更觉得食品保质期得以延长。这个不怕冷的“杀手”家里就有!

李斯特菌是一种革兰阳性、兼性厌氧杆菌,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李斯特菌有7个菌株,其中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是唯一可引起人类李斯特菌病的菌珠。

该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包括土壤、水体和动物粪便中,而且在绝大多数食品中都能找到李斯特菌。肉类、蛋类、禽类、海产品、乳制品、蔬菜等都已被证实是李斯特菌的感染源。它还可以在低温环境中生存,在4℃的环境中仍可生长繁殖,是冷藏食品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病原菌之一,因此也被称为“冰箱杀手”。

由于该细菌在细胞内繁殖发育,所以极易在体内由血液循环和淋巴液循环扩散至全身。健康人群中李斯特菌感染较为罕见,危险因素包括:免疫功能受损者、老人、孕妇、新生儿等。

在中国,42%-52%的李斯特菌感染与妊娠相关,新生儿主要通过胎盘垂直传染。

病从口入

孕妇感染后果严重

这种细菌可以引起严重的食源性疾病,食用被李斯特菌污染的食物是否致病,还与病菌的数量、人类的年龄以及免疫状态有关。

一般情况下,对于健康的成年人来说李斯特菌感染一般不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在进食受污染食物后3~70天(一般21天)内会出现包括类似感冒的症状如恶心、呕吐、腹部痉挛、腹泻、头痛及持续发热,但是严重的感染个案,也可能出现败血病和脑膜炎。

妊娠期感染的临床表现:

感染早期母亲大多无明显症状或者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头痛、腹泻、肌肉酸痛或者其他消化道症状。病情加重可发展为败血症,出现中毒症状,如高热、呼吸困难、多脏器衰竭、休克等。

胎儿表现为胎心异常、胎动异常;严重后果包括早产、流产、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死胎。

孕早期感染李斯特菌,65%的孕妇发生流产;孕中晚期感染,26%的孕妇发生死胎、死产和流产。

注意冰箱卫生

少吃生食

轻度的胃肠道李斯特菌感染,一般不需要使用抗生素进行治疗,只需适当休息和多补充水分即可。中到重度胃肠道感染或有其他并发症的患者,治疗包括静脉补液、营养支持以及抗生素治疗。

毛雪梅主任医师也提醒避免李斯特菌感染其实并不难,只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保持冰箱清洁,定期清洁冰箱,不仅可以防止李斯特菌,对消灭沙门氏菌等其他菌群均有效。

生熟食分开储存,特别是生肉及海产品,不要反复化冻,在放入冷冻层之前最好先切成几份,每次按份拿取。避免食物在冰箱中交叉污染,冷藏食物应尽快食用。

彻底加热食物,所有食物在食用前应彻底加热至适当的温度,70℃加热5分钟就可以消灭李斯特菌。

远离高风险食物:孕妇应避免食用未经巴氏消毒的奶制品、生奶酪、机打冰激凌等;预先切好的水果、蔬菜;生或未煮熟的肉类和海鲜、生蛋或半生的蛋制品以及凉拌菜等。

合理贮存,严格遵守食物标签上的贮藏时间和贮藏条件,以免细菌大量繁殖。没有密封包装的食物,用食品保鲜袋或保鲜盒封装好再放入冰箱。

关键词: 孕妇健康疾病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电话: (03)9448 8479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