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少女含恨剖腹,祸起一件小事,刑部严令追查,五人斩首
清嘉庆年间,江阴县有个名士叫贾行芳,其人性格清廉耿介,乃县里的正人君子。行芳有个妹妹叫馨香,容貌举世无双,性情端庄娴静,擅长诵读诗文,兄嫂都很喜欢她。
馨香十六岁那年,由兄嫂作主,许配给城中盐商江勉之子为妻,约期一年登门迎娶。转眼一年将到,馨香在家准备嫁妆,听见门口有老妇人叫卖珍珠。
叫卖之人是售卖珍珠配饰的汪大娘,馨香拿出几十粒上好的珍珠,交给汪大娘请她帮忙扎一个珍珠凤头饰,大婚之时戴在头上。
三五日之后,汪大娘扎好了珍珠凤头饰交给馨香。馨香看着手里精致的头饰很满意,多付了汪大娘几十个铜钱。汪大娘满心欢喜,夸赞馨香不但貌美还很善良。
馨香拿着珍珠凤头饰回到家中,递到嫂子手中给她玩赏,希望得到嫂子的夸赞。嫂子拿起头饰端详了一番,脸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随即叹息道:“妹妹受骗了!妹妹受骗了!”
馨香见嫂子如此说,刚才的喜悦消失得无影无踪,连忙问嫂子为何说她受骗了?嫂子说凤头饰的珍珠并非真品,妹妹的真品珍珠被汪大娘掉包了,这老妇人经常干这种事。
馨香听了嫂子的话,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后悔自己错信了老妇人,还白给她那么多钱。
哥哥贾行芳外出公干回来后,嫂嫂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贾行芳也非常生气,径直找到汪大娘骂她不知羞耻,干下这种坑蒙拐骗的勾当,又叫她退回了珍珠和钱。
汪大娘又羞又恼,贾行芳跑上门来骂她,又要回了珍珠和钱,这不是砸了她的招牌嘛。汪大娘得脸色发青,寻思一番后跑去馨香未来的公婆江家父母那里,鼓动唇舌说:
“馨香不是个本分的女人,她的邻居金妈多次看了她与城内的某个青年传信,两个人好了几个月了,并且都有身孕了。我昨天以卖珠为名去试探,果然是真的!”
江家父母听后,对此话将信将疑。
几天之后,江家有个女仆带着一个卖花老妇人进来,问她的姓名,就是汪大娘所说的金妈。几个女儿互争着买花,买完后都走了。
江母慢慢问到贾家女儿的事情,金妈就为她详细叙述了前面汪大娘所提的事,与汪大娘所说的一样。江母就命令女仆请江父前来,证实了确有其事。于是他们决定退了这门亲事。
江家把庚帖丢给媒人,让她前去退婚。此时坊间已经传开了馨香不贞的事情,媒人也不敢和江家力争,只好把庚帖送还贾家。
贾行芳拿到妹妹的庚帖,当场气愤不已。责问媒人为何无端退婚,江家没有证据就退婚,这是分明是想败坏她妹妹的名声,今后让她如何嫁人?
媒人也不敢得罪贾家,只好回去把情况告诉江家。江家见贾家无意退婚,就一纸诉状告上了县衙。贾行芳亲自到公堂申诉,他言辞激烈、善于辩论,且又占着道理,县令老爷说不不过他,只得暂时休堂。
三天之后,县令传唤贾家兄妹到堂对质。前一天晚上,贾行芳问妹妹馨香如何看待此事,馨香说承蒙哥嫂抚养爱护,现如今已闹得满城风雨,定然是汪大娘等人在兴风作浪。生死事小,名节事大,就算不能嫁出去,也要出这口恶气。
第二天天亮,馨香草草梳洗打扮了一番,衣服和鞋子都换成白色,向嫂嫂下拜说:“妹妹薄命,不能和嫂嫂终身相守,对不起嫂娘了。”嫂嫂这时只是伤心地抹眼泪,也无暇辨别她说的是什么话,馨香已跟着哥哥上车走了。
到了公堂之上,馨香指天为誓,滔滔不绝地为自己辩解。县令说:“此事证据确凿,怎么能允许你强为自己辩解?还不快快说出与你私会之人的姓名?”县令决定屈打成招,对馨香用了残忍的拶刑。
馨香的十指几乎被夹断,但她仍然不肯屈服,不承认自己与人有私情。县令见她不肯说,又催促手下人去把收生婆叫来,把馨香带到别的房间里检查是否怀孕。收生婆出来后禀报说:“所验的结果馨香怀孕已四个月。”和金妈说的正相符。
县令大笑,责问馨香还有什么话说?馨香回答:“不对,我说不如父母官亲自检查的准确!”话还没说完,她从袖中抽出匕首,解开衣服直刺自己的肚子,还没剖到一半,身子已经倒了。
哥哥赶紧跑上去夺馨香手中的刀,刀已破到小腹,肝肠都流了出来,哥哥气愤地把刀扔在地上说:“请父母官检查!”县令急忙呵令阻止,已经来不及了,馨香已经失血过多而死。
妹妹惨死堂上,贾行芳悲痛不已,他将妹妹尸体装上马车,拉到府衙控告。一路上围观者甚重,都纷纷为他抱不平。知府大人不敢怠慢,又将此案上报刑部,刑部派出专员审理此案。
刑部派来的仵作对馨香的尸体进行了反复查验,确定馨香还是黄花大闺女,怀孕一说纯属无稽之谈。刑部专员提审金妈、收生婆二人,二人指认是汪大娘花钱让她们做的伪证,她们还散播了馨香与人私会的谎言。
刑部专员再严加审问汪大娘,汪大娘此时已经吓得面无血色,在与金妈、收生婆的对质下承认了这一切都是她主使的。为了报复贾家,她还撺掇她的相好冯六——县衙的司库帮她贿赂县令。
案情真相大白,汪大娘、金妈、收生婆、司库冯六都被判处斩首,县令以贪赃枉法的罪名论斩。江家父母不明是非,酿成了这一桩命案,被判处徒刑,可以罚银作为代替,所罚银子为馨香建造烈女祠。
这桩案子自此结案,可恨汪大娘毒计害人,可叹烈女以死明志。原本一件很小的事情,却连续导致汪大娘、金妈、收生婆、司库、县令五人丢了性命。
此案思来,真是令人感叹:人性之恶,真是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