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9个月!教师群发“去教育局庆教师节”被拘留十日(组图)
11月30日,44岁的河南信阳市固始县教职工张贵刚对上游新闻记者说,枪打出头鸟,他成了那只“出头鸟”。
2019年9月3日,是他被欠薪的第九个月,他在QQ群里发布:“教师节当天全县教师到教育局门口庆祝教师节,具体安排请进群查看”言论。9月7日,他因“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被固始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
▲2019年9月7日,张贵刚因“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被行拘10日。图片来源:当事人供图
张贵刚走出拘留所后,向信阳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信阳市公安局认定,没有证据表明,张贵刚属“不听劝阻的”,固始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20年2月1日,固始县公安局再次调查后认定,张贵刚构成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0日。张贵刚再次复议,信阳市公安局认定“寻衅滋事”正确。
第二次复议失败后,张贵刚打起了行政官司:要求撤销行政拘留决定书。固始法院和信阳市中院均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目前,张贵刚正在准备申诉。“我只是讨薪的方法方式错误,并没有寻衅滋事。”
教育局职工在800人QQ群中讨薪
▲被撤销此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2020年2月1日,固始县公安局再次做出决定,张贵刚仍被行局10日。图片来源:当事人供图
与收入高者相比,固始县教职工张贵刚的日子有些清苦。
张贵刚介绍,1996年从固始县师范学校毕业后,他辗转多个村小学任教;2012年,调入该县分水亭镇中心学校办公室,担任微机信息员,负责报表抄送事宜。
工资流水显示,2017年,张贵刚“到手”工资4000多元,其中固定工资3000多元,平时目标考核奖和补贴1000多元。2019年1月,平时目标考核奖和补贴停发。
2016年,张贵刚掏干30万元积蓄、借款20万元,在县城全款买了一套房。少了1000多元的收入,张贵刚捉襟见肘。他说:“老婆和我工资差不多,两个人加起来6000多元,两个孩子要养,要装修,要还债,根本不够用。”
经济压力之下,张贵刚有些不管不顾了。2019年9月3日,他QQ群中发送了多段话和图片,其中几段为:“全县教师问教育局长:教师节即将来临,教育局拿什么来向教师表示对教育的重视?三个季度的考核奖发不发?什么时候发?教师扶贫的补助发不发?什么时候发?教师交的职业年金账户是啥?什么时候可以查查?”“教师节当天全县教师到教育局门口庆祝教师节,具体安排请进群查看。”
案卷材料显示,这个QQ群名为“教师工资答疑群”,群主是固始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群成员是固始县教职工。
言论发表后,有人响应。9月5日,张贵刚又建了一个80多人的QQ群,群成员多数为大群中的响应者。他在此群又发表了上述言论。
11月30日,张贵刚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他在单位时,喜欢就现象发表意见,并不受领导待见。说“教师节当天全县教师到教育局门口庆祝教师节”的言外之意是:教职工一起去教育局要欠薪。
行政拘留10日后又被政务处分
▲11月9日,信阳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张贵刚构成寻衅滋事,维持原判。图片来源:当事人供图
张贵刚在QQ群里说的话,让他受到双重处分。
张贵刚回忆,9月6日中午,感觉到异样后,他解散了80多人的QQ群。9月6日晚,固始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网警、治安警先后找到了他,他被警方训诫。没过多久,他又被传唤至固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9月7日,他被押至固始县拘留所,执行拘留10日。
“固公(治)行罚决定(2019)12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现查明违法行为:张贵刚于9月3日4时许、9月3日6时许、9月5日18时许、在QQ群中发布前述4段话,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5条,现决定对张贵刚以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政拘留10日。
被公安行拘后,固始县教育体育局又给予其政务处分。2019年10月17日,固始县教育体育局发布固教体字[2019]226号文件:张贵刚,分水亭镇中心校教师,从2012年9月到分水亭镇中心学校上班以来,作风散漫,经常不在岗,不认真执行签到制度;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决定。
张贵刚不服政务处分,向固始县教育体育局申诉:有多人未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他是在被欠薪的情况下,希望能有其他老师和其一起去教体局问清情况,维护权益,没有任何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思想和行为。
固始县教育体育局维持原处分决定。
张贵刚介绍,他从中小学一级教师降为中小学二级教师后,工资每月少了600多元、平时目标考核奖和补贴也被取消,现在每月“到手”工资只有2000多元。张贵刚的日子过得愈发紧巴。
撤销处罚决定后认定“寻衅滋事”
▲2020年3月9日,固始县教职工收到了2019年前三个季度的平时目标考核奖和物福补贴。图片来源:当事人供图
张贵刚想到,被行拘后,接着教育体育局给予其政务处分,是惯例。想要撤销政务处分决定,得先撤销行政拘留决定。2019年11月5日,他向信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5条规定: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换句话说,固始县公安局虽引用治安法第55条规定,但并未查明张贵刚是否属“不听劝阻的”。
信公复决字(202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称,张贵刚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为由,在QQ群上煽动教师去固始县教育门口集会。固始县公安局在调查该案过程中,张贵刚愿意认错改正,固始县公安局对张贵刚训诫后做出行拘10日的处罚。该案中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张贵刚有不听劝阻的情形,“(2019)1243号”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20年1月3日,信阳市公安局决定,撤销“(2019)1243号”决定书,责令固始县公安局30日内查清事实,依法做出决定。
决定被撤销,张贵刚看到了希望,但希望很快落空。
2020年2月1日,固始县公安局再次做出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前,固始县教体局向张贵刚解释了其反映问题,其通过网络发布煽动性言论,严重影响了固始县教师队伍稳定和正常教学工作秩序,违法行为严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第92条之规定,对张贵刚处以行政拘留10日,因已执行,不再执行。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为: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月17日,张贵刚再次向信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4月15日,信阳市公安局做出2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张贵刚的前述行为已超出维护合法权益的范畴,固始县公安局67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处罚适当,予以维持。
一审二审败诉后准备申诉
张贵刚行政复议“失败”后,打起行政官司。
4月30日,张贵刚向固始法院诉称,在网上发言,建群的目的都是索要欠薪,并非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通过寻衅滋事行为寻求刺激。一些稍有过激的言论,只是要钱的方式方法错误。他并不是无事生非,争取的是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利益,其行为并非构成寻衅滋事。
张贵刚认为,公安机关训诫再行拘10日的做法违背了“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张贵刚请求:撤销固始县公安局做出的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信阳市公安局2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固始县公安局答辩称,张贵刚寻衅滋事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信阳市公安局和固始县公安局的答辩意见如出一辙。
固始县法院认为,张贵刚的前述言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固始县公安局立案查处,符合法律规定。固始县公安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信阳市公安局程序合法。9月29日,固始县法院判决,驳回张贵刚的诉讼请求。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固始县法院另查明,2019年9月5日,固始县教育体育局召开全县中小学会议,人社局工作人员解答了张贵刚等人提出的欠薪问题。而公安机关查明,张贵刚最后一次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为9月5日18时许。
一审判决后,张贵刚提起上诉。信阳市中院认为,在人社局工作人员解答了欠薪问题的情况下,张贵刚仍发表前述煽动集会言论,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11月19日,信阳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证据,依法应予维持。目前,张贵刚准备向河南高院申诉。
官司仍未了,欠薪早已发。2020年3月9日,固始县教职工收到了2019年前三个季度的平时目标考核奖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