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香港卖楼花引内地仿效,网民热议“香港为何没有烂尾楼?”(组图)
内地烂尾楼风波持续,房产的预售制成为检讨目标,有网民指出香港卖楼花的预售制度在1954年就创立,带起香港楼市的繁荣,却较少出现烂尾楼问题,「为何香港没有烂尾楼」成为内地网民热议的话题。
内地经济学家任泽平表示,1997年内地房改借鉴香港的商品房预售制度,预售制是权宜之计「全中国缺房子、开发商缺钱」,当时内地却没有严格的监管保障。任泽平认为,现在应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不该将烂尾与风险甩给民众与社会。」
微信公众号「智谷趋势」日前以《为什么香港没有「烂尾楼」》为题撰文,文中提到1960年,大角咀富贵大厦因为建筑费用超支停工,成香港首宗「烂尾楼」。其后,香港便要求开发商在叫卖楼花前,要确保地价已全部支付,还要证明自己有足够的钱完成项目,否则不批发同意书。
此后,香港40多年没有再出现烂尾楼。直到2003年的时候,均来集团在开发茵翠豪庭项目时遭遇香港楼市大跌,项目预售收来的5亿港币楼款也不翼而飞。事后调查发现,均来集团的掌舵人戴志华,伙同财务总监,用5家公司虚构数以百计的付款证明,做假帐套走4.8亿监管资金。
大角咀富贵大厦东座。(陈永武摄)
2003年时香港开发商会把楼盘抵押给银行换贷款后开发。如果不幸烂尾,银行是第一债权人,有权把楼盘没收拍卖。但背负银行房贷的业主,若房屋真的烂尾不仅收不到楼,还要继续还贷。
茵翠豪庭最终在安永集团的斡旋下,重获融资顺利交付,并未成为烂尾楼。事件过后除了均来集团管理层被判刑外,又再一次修补相关法律漏洞,保障业主的权利。
新修订的政策除要求改善监管资金账户、开发商和监管角色之间的关系透明化,更要求建筑按揭中列明,「一旦买家已缴付全数楼价,在楼盘落成后,业主所享有的权益优先于承按银行。」因此在2003年后,香港几乎没再传出有烂尾楼事件。
内地银行称:我们没有义务核对开发商钱用去哪
中国烂尾楼业主集体停贷事件引发国内外关注,任泽平近期表示,中国是时候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因为「用你的钱,建你的房子,还烂尾了,这是对购房者的不公平。」
此外,有一个短片也在内地网络流传,影片内容是烂尾楼盘业主与负责监管项目资金的银行的对话。影片里面对业主们追问钱的去向,银行方代表称监管账户的资金,是由开发商向银行提出请求,说明钱要花到哪儿,银行核准后交到房管局去。
该银行代表称,房管局有专门监管资金使用的一个科室,「只要他们点头,银行就会转钱给开发商。至于这笔钱是给工人发工资了,是支付给第三方了,还是去还海外贷款了。我们银行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核准开发商到底干了啥?」
该银行代表强调,批准权力和监管是由房管局负责。对于业主批评为何他们要叫监管银行却不做监管事项,该银行代表竟回应「对不起,我们也不想。」影片在内地广传。
微信公众号「智谷趋势」批评,自从90年代从香港引进预售制度以来,这项制度成了内地房地产销售的主流模式,并助长了长达30年的地产黄金周期。「我们既然认真地抄了香港的作业,为什么只留了规避和处置烂尾楼的这道大题不抄呢?怎么到了要承担烂尾的代价时,只把那些业主们推到前面了?」
内地烂尾楼业主拒绝还贷引发舆论关注。(网络图片)
新浪财经则引述「市场资讯」称,不同于香港买预售房,首先是将首款交给律师行在银行开设的信托帐户,律师行再根据项目进度支付定金给开发商。内地房市首付款的监管缺律师第三方的监督,且购买后就要开始付贷款。
报道提到,香港购房者在缴完首付后,整个预售阶段都不必再付款,也就代表还没有开始付分期房贷。因此,香港的购房者仅承担3成的烂尾风险。
内地许多业主背负房贷只能选择住在烂尾楼。(每日经济新闻)
反观内地业主买房的首付款则是直接交到开发商在银行开设的专项帐户,由银行监督使用,缺少公正第三方如律师的监管。开发商拿到预售证后,购房者就得开始办理按揭贷款。相当于房子没造好,开发商就拿到全部购房款。中国的预售屋如果没有完成,全部损失都会落在购房者头上。
亦有媒体指出地产开发商的财政问题也是一个关键。Yahoo财经指出,香港负债较多的新世界发展,总负债/股东权益比率81.88%,较汇丰评为内房行业领袖的万科总负债/股东权益比率124.6来得温和。恒基地产总负债/股东权益比率46.91%,亦较龙湖地产总负债/股东权益比率166.57%有明显差距。